宛医专医教字〔2017〕3号
校属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和教学水平,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推动我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交流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与推广,经研究定于2017年春期开展全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一、竞赛组委会成员
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主 任: |
方家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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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徐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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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
范 真 |
刘 冰 |
韩云亭 |
郭遂成 |
庞景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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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卿 |
孙欣峰 |
吕云玲 |
武跃明 |
李 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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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 耀 |
冯晓青 |
刘荣志 |
张耀平 |
刘静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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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延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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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郭延东
办公室:设在医教室
二、参赛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条件
1.我校在编、本学年任课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的专兼职青年教师。
2.近三年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不能参赛。
(二)报名办法 各系(部、院)的专兼职教师在本系(部、院)报名,其他部门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向课程所属教学部门报名。
三、竞赛原则
(一)鼓励创新的原则 体现高职教学特点,鼓励教学创新,有利于推广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二)广泛参与的原则 广泛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参加比赛,其他教师自觉参与比赛的听课、评议、交流等活动,以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全面的提高。
(三)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竞赛过程中应以不影响正常教学为前提,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组织实施
本竞赛分四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系(部、院)组织,复赛、决赛和观摩由学校和各系(部、院)共同组织。
第一阶段:初赛(4月5日~4月28日)
该阶段为系(部、院)选拔推荐阶段,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初赛。各系(部、院)应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听评组,依据《南阳医专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评价标准》(见附件1),对本系(部、院)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35岁以下专兼职教师,在正常教学过程中随堂听评一遍,本学期无课的青年教师由系(部、院)专门组织听评,找出优点与不足,认真给予帮助指导。在初赛过程中,各系(部、院)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安排教师对参赛课程进行听课观摩。初赛结束,各系(部、院)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2)确定参加复赛人员,推荐名单(见附件3)务于4月28日以前报竞赛办公室,同时一并上报初赛活动方案及总结材料。
第二阶段:复赛(5月4日~5月26日)
复赛阶段,组委会聘请学校督导听评人员,成立两个专家组,分别对各系(部、院)推荐教师组织听评,其他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听课观摩。对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参赛教师,在正常教学过程中随堂听评;对本学期无教学任务的参赛教师,专门组织听评。根据复赛成绩(见附件4),选拔16名优秀教师进入决赛阶段比赛。
第三阶段:决赛(5月31日~6月11日)
决赛阶段,组委会聘请学校资深专业教师,成立一个专家听评组,对参赛阶段教师授课进行听评。参加决赛的教师需在比赛前提供45分钟的教案,抽签决定参赛次序,然后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赛。比赛时,参赛教师先从教学设计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特色等方面对本次课进行扼要介绍,再进行现场讲课,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专家组从教案、教学设计、教学特色和现场教学状态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和点评,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第四阶段:教学观摩活动(6月14日)
本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在全校青年教师中进行示范教学。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共35人)
一等奖(3人):每人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5人):每人奖励8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8人):每人奖励6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共19人):颁发荣誉证书。
2.组织奖(共3个)
凡按要求扎实开展初赛、复赛活动,及时上报候选教师和相关比赛材料的系(部、院),均可参与优秀组织奖评选。按获奖教师的加权成绩排名,前三个系(部、院)均获得优秀组织奖,各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六、几点说明
1.竞赛各阶段听评标准要以学校制订的《南阳医专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评价标准》为主要依据。
2.教师授课应根据课程特点,深化“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改革。
3.听评组组长应当天把评价表交到竞赛办公室。
4.参加比赛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准时参加比赛。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南阳医专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评价标准
2.系(部、院)参赛教师推荐名额
3.参赛教师推荐表
4.评奖成绩计算办法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
南阳医专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评价标准(另发)
附件2
系(部、院)参赛教师推荐名额 |
系(部、院) |
应参加人数(人) |
推荐名额(人) |
临床系 |
16 |
4 |
中医系 |
6 |
2 |
药学系 |
11 |
3 |
针骨系 |
7 |
2 |
护理系 |
20 |
5 |
医技系 |
11 |
3 |
国教院 |
3 |
1 |
卫管系 |
7 |
2 |
政教部 |
7 |
2 |
基础部 |
25 |
7 |
公教部 |
8 |
2 |
体教部 |
6 |
2 |
合计 |
127 |
35 |
附件3
附件4
评奖成绩计算办法
一、个人奖成绩计算办法
在复、决赛中,教师实得分是从专家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复赛成绩 为消除复赛阶段不同评委小组之间的评分差异,参加复赛教师成绩是:按教师实得分数乘以小组权重系数。小组权重系数为:参加复赛全校教师实得分的总平均成绩÷小组复赛教师实得分的总平均成绩。
决赛成绩 教师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阶段个人奖评选计算,个人奖评选成绩依据决赛阶段教师实得分。
二、组织奖成绩计算办法
(一)计算办法 系(部、院)成绩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系(部、院)决赛教师成绩和×0.7+系(部、院)复赛教师成绩和×0.3]÷系(部、院)推荐参赛教师总人数
(二)相关说明
1. 系(部、院)推荐参赛教师总人数是指在系(部、院)初赛基础上,推荐参加复赛教师人数。
2. 系(部、院)复赛教师成绩是指复赛阶段教师加权分。
3. 系(部、院)决赛教师成绩是指决赛阶段教师实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