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02 点击数:

各系(部、院):

为更好地反映教学情况,加强教学质量评估,督促任课教师优化教学过程,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评价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教案评价

(一)教案份数

由于我校教学层次和教学课程较多,如本科、专科、五年制等层次均开设了很多课程,在不同层次讲授同一课程的教案应该有所区别;在同一教学层次讲授不同课程的教案应该有所区别,因此:

1.在不同教学层次讲授同一课程,应分别提交相应层次课程的教案。

2.在同一教学层次讲授不同课程,应分别提交相应课程的教案。

由各系(部)负责审核教师授课的层次、课程名称,在汇总表上标识清楚。

(二)上交时间

第18-19周(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各系(部)按照课表通知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将教师本学期授课教案(电子教案或纸质教案)收齐、隐去教师姓名并编号(按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南阳医专教案登记及评分表进行登记),临床系、口腔系、护理系、基础部、医技系、中医系、药学系、针骨系、康复系需将理论教案和实验教案分开编号。

电子教案提供电子版授课计划,纸质教案及实验教案须提供纸质授课计划。

2024年1月11日前,各系(部、院)将电子教案以系(部、院)为单位通过钉钉发送至质量管理办公室杨峰。

说明:文件夹不用压缩。若文件夹超过8G或文件夹内文件数超过1000个,可拆分为多个文件夹分别发送。

2024年1月15日,各系(部)将纸质教案送到指定地点(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再接收。

(三)评价方法

1.遵照《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宛医专教字202329要求的标准。

    2.对每位教师所授的不同层次、不同课程的教案单独评价,将结果取平均值,作为该教师本学期的教案评价成绩。

(四)评价时间

第20周(2024年1月15日-1月18日),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二、系(部、院)考核

系(部、院)根据教师考核量化标准分别对所有任课教师(包括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进行系(部、院)考核工作,系(部、院)对任课教师考核成绩公示后纸质版盖章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yzyjs@126.com。

三、学生评教

按照《南阳医专学生评教实施办法》,理论课教师采用网上评教;实训课教师采用纸质评教。实训课教师学生评教成绩公示后纸质版盖章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yzyjs@126.com。

特此通知!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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