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评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5 点击数:

 

各系(部、院):

为更好地反映教学情况,加强教学质量评估,督促任课教师优化教学过程,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评价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 教案评价

(一)教案份数

由于我校教学层次和教学课程较多,如本科、专科、五年制、继续教育、中专等层次均开设了很多课程,在不同层次讲授同一课程的教案应该有所区别;在同一教学层次讲授不同课程的教案应该有所区别,因此:

1.在不同教学层次讲授同一课程,应分别提交相应层次课程的教案。

2.在同一教学层次讲授不同课程,应分别提交相应课程的教案。

由各系(部、院)负责审核教师授课的层次、课程名称,在汇总表上标识清楚。

(二)上交时间

18-19周(201712月25-20181月5日),各系(部、院)按照课表通知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将教师本学期授课教案(电子教案或纸质教案)收齐、隐去教师姓名并编号(按医教室提供的南阳医专教案登记及评分表进行登记),临床系、护理系、基础部、医技系、中医系、药学系、针灸骨伤系、卫生信息管理系需将理论教案和实验教案分开编号

电子教案提供电子版授课计划,纸质教案及实验教案须提供纸质授课计划。

20181月8-9医教室到各系(部、院)拷贝电子教案,逾期不再接收。

20181月10各系(部、院)将纸质教案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接收。

1.主校区3号教学楼327教室

临床系、护理系、医技系、基础部中医系、药学系、针灸骨伤系教案

2.主校区3号教学楼420教室

公教部、体教部、政教部、卫生信息管理系、国际教育学院教师的教案。

(三)评价方法

1.遵照宛医专校〔2011〕87号文件要求的标准,实验(实训)课教案格式参照医教室下载专区《南阳医专实验(实训)课教案评价表》(15年修订)。

2.对每位教师所授的不同层次、不同课程的教案单独评价,将结果取平均值,作为该教师本学期的教案评价成绩。

(四)评价时间

20周(20181月10-1月12日),医教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二、系(部、院)考核

系(部、院)根据教师考核量化标准分别对所有任课教师(包括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进行系(部、院)考核工作,系(部、院)对任课教师考核成绩公示后于20181月12日前报送医教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医教室邮箱yzyjs@126.com。

三、学生评教

按照《南阳医专学生评教实施办法(试行)》(宛医专医教字[2009]3号文件),理论课教师已采用网上评教;实训课教师采用纸质评教。实训课教师学生评教成绩公示后于20181月12日前报送医教室。

特此通知!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7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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