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知识与技能竞赛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3-30 点击数:

 

宛医专医教字〔20172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切实在我校教师队伍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督促广大教师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同时,也为了配合和推进我校“名师名医”工程建设,结合学校现有实际情况,特对宛医专医教字〔20134号文件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     参赛人员

我校在岗的各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均应按要求全员参加专业知识技能竞赛,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竞赛者,需写出书面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其中,教授、博士和年龄超过50周岁(截至到当年1231日)的教师自愿参加竞赛。

二、竞赛办法

(一)竞赛方式与时间

竞赛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安排在每年秋期期终考试之后。

(二)竞赛试卷

1.试卷类别  医技系按物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和眼视光技术共四张试卷;药学系按药学和中药、药事管理与法规两张试卷;针灸骨伤系按针灸推拿和中医骨伤两张试卷;公教部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艺术共五张试卷;其它各系(部)原则上均按一张综合卷进行竞赛;当参加竞赛的人数少于5人(含5人),该专业类别不再组卷。

2.竞赛命题  采取校外命题,按每个专业两套试卷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

3.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我校开设的全部课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各系(部)所属主干课程进行综合考试。

(三)竞赛批次

1.学校现有系(部)按拼音字母排序,分三批参加竞赛。

第一批:公教部、护理系、基础部。

第二批:临床系、体教部、卫管系、医技系、药学系。

第三批:政教部、针灸骨伤系、中医系。

2. 每年一批,依次参加竞赛。三年一个竞赛周期,循环进行。

三、奖励办法

1.对竞赛成绩优胜者,学校进行表彰,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2.每个学科类按竞赛成绩的高低依次设立一、二、三等奖,总名额为参赛总人数的18%。一等奖的成绩应在90分以上,名额为参赛总人数的3%;二等奖的成绩应在80分以上,名额为参赛总人数的6%;三等奖的成绩应在70分以上,名额为参赛总人数的9%;同时设立优秀奖,名额为参赛总人数的12%

如果某一学科教师竞赛成绩不能满足相应等级的获奖条件,则其获奖比例降至下一等级合并使用。

四、组织分工

1.参赛系(部)负责推荐当年竞赛的科目和参赛人员等工作。2.医教室负责竞赛的具体事宜。

3.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严肃竞赛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五、其他

1.命题、制卷、评卷、证书和奖金等有关费用,由学校统筹解决。

2.本办法由医教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3115公布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知识技能竞赛实施办法(修订)》(宛医专医教字〔20134号)同时废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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