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05 点击数:

 

各系(部、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检测,更好地优化和评价教学过程,学校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评价工作,包括教案评价、教学质量系(部、院)量化考核、学生评教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案评价

(一)评价方法

1.遵照《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宛医专教字〔2023〕29号)标准开展评价。

2.每位教师所承担的不同层次、不同课程的教案单独评价,将结果取平均值,作为该教师本学期的教案评价成绩。

(二)评价时间

第19周(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6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三)相关要求

1.教案提交数量

承担不同层次课程、或同一层次不同课程,应分别提交相应课程的教案。

教案由课程所属部门负责审核、收交并编号,填写《南阳医专教案登记表》(附件1)。电子教案须提供电子版授课计划,纸质教案须提供纸质授课计划。理论课教案和实践课教案应分开填表和编号。

2.教案提交时间

电子教案及授课计划以系(部、院)为单位,于2025年6月19日前,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胡南(特别说明:文件夹不要压缩)。

纸质教案及授课计划于2025年6月23日前,送到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二、系(部、院)考核

系(部、院)根据《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对所有任课教师(包括理论教师和实践教师)进行教学质量量化考核,填写《南阳医专教学质量系(部、院)量化考核登记表》(附件2),公示后纸质版盖章于2025年6月19日前送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邮箱yzyjs@126.com。

三、学生评教

按照《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学生对实践课教师开展评教。实践课教师采用纸质评教,学生评教成绩公示后纸质版盖章于2025年6月19日前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邮箱yzyjs@126.com。

特此通知。

 

附:1.《南阳医专教案登记表》

   2.《南阳医专教学质量系(部、院)量化考核登记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南阳医专教案登记表

系(部、院):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学年第_____学期

序号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课程层次

讲授学时(节)

教案数量

授课计划
(有/无)

备注

电子教案

文本教案

1

***

****

本科
专科
五年制

***

***

***

附件2:

南阳医专教学质量系(部、院)量化考核登记表

系(部、院):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学年第_____学期

序号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课程层次

讲授学时(节)

分数

备注

1

***

****

本科
专科
五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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