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宛医专医教字【2010】2号文件精神,学校安排临床医学、药学、医技、体育等专业教师参加2011年度教师专业知识竞赛,需要确定参赛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参赛人员分别是评聘临床医学、药学类、医技类、体育等专业职称的教师,其中年龄为50周岁以上的教师(截至2011年12月1日)、教授、博士可自愿参加竞赛。
2、参赛系(部)于2011年12月10日前向医教室提供本系(部)参赛教师名单,非本系(部)参赛教师名单由医教室提供。
3、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竞赛者,需写出书面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