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听评工作即将结束,为搞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按照《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宛医专医教字〔2008〕1号)要求,现将有关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案评价
第18周(2013年6月24日-6月28日),各系(部、院)按照课表通知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将教师本学期授课教案及纸质授课计划收齐并编号,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接收。收交的电子教案,由医教室统一到各系(部、院)拷贝。未使用电子教案的教师上交纸质教案。其中临床系、护理系、基础部、医技系教师教案及授课计划送到2号办公楼与5号教学楼之间二楼西1软件实训室;公教部、体教部、政教部、卫生信息管理系、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案及授课计划统一送到2号办公楼与5号教学楼之间二楼西2软件实训室;中医系、药学系、针灸骨伤系教师教案及授课计划统一送到东校区图书馆3楼小会议室。
第19周(2013年7月1日-7月5日),医教室组织专家进行评比,其评分标准(在医教室网站下载专区公布)、评比办法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二、学生评教、系(部、院)考核
按照《南阳医专学生评教实施办法(试行)》(宛医专医教字[2009]3号)和系(部、院)教师考核量化标准分别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学生评教及系(部、院)考核工作,其中理论课教师网上评教(15周、17周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实训课教师纸质评教(15周、16周进行)。切实做到严肃认真、无人员遗漏,系(部、院)考核及实训课教师评教成绩公示后于2013年7月5日前报送医教室。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