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知识(一)

作者: 时间:2013-05-14 点击数:

 

  

    1、评估的全称是什么?
    评估的全称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什么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对高等职业院校以教学工作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息式的综合性评估。为了更好地实现高职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在2003年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第一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试点工作已于2008年正式启动。

    3、评估工作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有哪些?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教高〔2009262号)。
    4、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1)对参评院校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暂行)》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
    (2)对参评院校进行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
    (3)对参评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院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5、评估专家组到校考察评估时采取哪些步骤?

    (1)听取学校自评情况的汇报(不超过30分钟)。
    (2)实地考察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及教学环境条件。

    (3)查阅部分原始材料。

    (4)以深度访谈为主要方法,开展访谈、听教师说课、专业剖析等。

    (5)通过专家与学校之间的平等交流、专家之间的民主讨论,分析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探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6)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按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各关键评估要素进行评价,并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7)召开评估情况反馈会,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

    (8)提交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其他评估资料。 

     6、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构成?
    评估指标体系有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要素。7个主要评估指标分别是: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教学管理、社会评价。22个关键要素分别是: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目标与定位、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校园稳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手段、主讲教师、教学资料、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条件、双证书获取、特色、管理规范、学生管理、质量监控、生源、就业、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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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的结论有哪几种?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通过”的标准为:22个关键评估要素中“暂缓通过”的项目≤4项。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教育厅同时核减其招生计划10%;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教育厅将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20%,暂停其申报省级重点项目资格,促使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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